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心理咨询师职业发展势头迅猛,为适应全社会对心理咨询人员的需求,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于2002年12月正式颁布了开展国家职业资格心理咨询师职业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并确定该职业分为心理咨询员、心理咨询师、高级心理咨询师三个等级。
一、招生对象
A、----心理咨询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本科学历;
(2)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大专毕业或本科在校四年级及以上的学生,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3)具有其他人文社科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B----心理咨询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者;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3)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满3年,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4)凡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满3年者。
二、课程内容
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变态心理学与健康心理学、心理测量学、咨询心理学、心理诊断技能、心理咨询技能、心理测验技能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