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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丛业资格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6号文件精神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2007年要继续做好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今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重点是做好新会计准则的培训工作,提高持证人员业务素质、会计职业道德水平。现将培训内容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高级财会人员继续教育由市财政局会计处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内容及计划另行通
知。
(二)中、初级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内容:
1、诚信建设与会计职业道德(包括会计人员法律教育)
参考用书:《会计职业道德》,财政部会计司编写;
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培训
参考用书:《会计人员工作手册》,北京市财政局会计处编写;
3、新会计准则培训
4、企业内控制度有关规定培训
电话:13691207092 82684288 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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